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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设计理念是指关于企业形象定位的各种理念集合,包括企业形象的市场定位、行业特征、品牌定位、企业理念等,具体指企业标识Logo、标准字体、标准色、辅助图形等的创意。VI设计形式是指体现设计理念的各种设计元素的集合,包括点、线、面、造型、色彩、空间等。VI设计理念与设计形式本质是没有矛盾的,但是“先理念后形式”与“先形式后理念”却形成不同的VI设计哲学。“先理念后形式”的设计风格要求从理念入手,有清晰的设计理念后再搭配设计形式,这种VI设计哲学有时为了充分体现设计理念却忽视了设计形式。而“先形式后理念” 的VI设计哲学往往在设计前并没有清晰的设计理念,就是说对企业形象的定位没有充分认识,而是先考虑设计形式,从设计美学角度切入,在设计形式确定后才寻找设计理念,甚至是理念与形式货不对版。

VI设计的基本功能是通过一定的设计形式,传达企业理念以形成差异性的视觉形象定位。因此我们采取什么样的设计形式,如企业标识是动感的还是静态的、企业标准色用冷色调还是暖色调、标准字体采用何种形态,都是由企业形象定位来决定。所以VI设计的前提是设计理念,理念决定形式。我们认为,没有任何一件企业形象优秀作品是靠灵感来的,而是对企业形象定位的准确把握,通过形象设计充分体现其企业理念,VI设计过程就是理念与图形的经营过程。例如,20061月英特尔更换用了15年的企业标识,准备用20亿美金来推广新标识,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形式美,而是支持公司的新战略,体现他们“Intel Leap Ahead”的理念。好的设计理念必须有优秀的设计形式支持,有好的创意却没有形式美的作品称不上是设计作品,只能说是一种设计元素的堆切,因此为了理念而放弃设计形式的作品就失去了形象设计的初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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